![]() 山藝證書課程 (本機構協同合資格之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教練開辦) 一級山藝訓練證書 課程目標 1 . 推廣登山運動,培養學員對登山遠足運動產生興趣; 2. 教授學員基本的山藝知識及技術,向學員灌輸登山的安全觀念; 3. 協助學員培養良好的登山態度,鼓勵學員關注和愛護山野環境; 4. 成年而具備「一級山藝訓練證書」資歷或以上人士,其能力應可與相同經驗的人 士以小組形式, 在良好天氣的情況下,在明顯或有指示的山徑內,進行日間遠足活動; 參加資格 1. 須年滿十二歲(未成年之人士必需得到家長/監護人同意及簽署)。 課程內容: 1.六小時理論 2.兩次日間遠足旅程實習 評審方法 1. 教練在整個課程進行中,連續地對學員的表現、安全意識,及是否能掌握課程內的山藝技巧作 出評估。 二級山藝訓練證書課程 (本課程需到香港進行)
課程目標 1. 教授學員登山露營的知識及技術,使學員能安全地在山野中進行遠足露營活動; 2. 協助學員熟習各種山藝技巧,體驗各種山野環境及突變的天氣; 3. 成年而具備「二級山藝訓練證書」資歷或以上人士,其能力應可與相同經驗的 人士以小組形式,選擇適合自己及能力達到的山野路線進行遠足露營活動;及 4. 可協助遠足領隊或以上資歷人士帶領日間遠足/遠足露營活動。 參加資格 1. 年滿十四歲(未成年之人士必需得到家長/監護人同意及簽署); 2. 具備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「一級山藝訓練證書」。 課程內容: 1.九小時理論 2.兩次兩日一夜遠足露營實習
評審方法 1.理論試 以筆試形式進行。 2.實習試 教練在整個課程進行中,連續地觀察學員的表現, 並在最後一次遠足露營旅程中作出最後評估; 3.學員需完成整個訓練課程後,方可參加評審; 4.評審時應著重學員的安全意識及是否能掌握課程內的山藝技巧。 備註: 1.課程由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註冊山藝教練負責教授。 2.完成課程及格後可申請由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發出的山藝證書 (學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證書及參與評審) 3.證書由負責教練向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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